修改时间:2021-09-16 08:51:07 浏览次数:13090次
1.因用水量增加需要扩大水表口径的,请到所在地自来水公司营业窗口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核月用水量确已超过在装水表最大流量的,可予以更换,发生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2.根据《衡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用户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结算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企业可根据供用水合同规定改小结算水表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