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要闻

2026年度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调整、现场资格确认与考试考核的公告

修改时间:2026-06-22 22:06:01 浏览次数:10次

2026年度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调整、现场资格确认与考试考核的公告

为做好2026年度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岗位计划

2026年度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工作已结束,因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根据《2026年度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经研究决定,并报请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决定取消6个岗位人才引进计划:衡阳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安装工程)、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岗位,衡阳市松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岗、造价岗、股权投资岗、资产管理岗。

二、现场资格确认

(一)现场资格确认对象

岗位未取消且线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

(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27日9:00-17:00。

2.地点:衡阳市数据局综合楼三楼(地址:蒸湘区西二环13号)。

(三)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2026年度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须贴有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签名处需手写。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需提供所学专业的课程成绩单及相关补充佐证资料。

4.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证明。

5.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须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聘用合同和与之相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详单。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四)现场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3.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人员,发放《考试考核通知单》,《考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作为参加考试考核必须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

4.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

5.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提前准备所需材料。

三、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对象

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人员。

(二)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28日。

2.入场时间:2026年6月28日早上7:30—8:00。

3.地点: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32号船山实验中学。

请考生于2026年6月28日8:00前进入相应候考室(详见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领取的《考试考核通知单》)。

(三)考试考核方式

采用专业考试+面谈的方式,口述作答。其中:专业考试时间为15分钟(思考时长5分钟,答题时长10分钟),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总分100分;面谈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与岗位适配度等方面能力,总分100分。

(四)考试考核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盖章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考试考核通知单》,按《考试考核通知单》要求进入相应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相应候考室的考生,按缺考处理,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严禁携带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进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前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考核结束取回,离开考点才能开启。
3.通过抽签确定考生考核顺序。考生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签顺序号信息。
4.考生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5.考生应遵守考核纪律,规范应考,不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考场。考核过程中,抽签顺序号是唯一的身份标记,不能丢弃,在考核室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6.考核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考核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考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7.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事情。

具体事项详见《考试考核通知单》。

以上规定,如果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宣布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四、其他事项

统一体检拟安排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第一天(6月29日)进行,由衡阳市国资委发布公告并统一组织体检,用人单位将及时通知入围体检人员,请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来源:雁城人才

编辑:曾启文

初审:黄   洁

复审:张小露

三审:毛   雨